以案释法 | 恋爱中情侣间的金钱关系如何确定

在恋爱的甜蜜时光里,情侣之间的经济往来与共同生活支出十分常见。然而,当感情出现波折,曾经看似平常的款项往来,却可能成为矛盾与纠纷的导火索。那么,这些复杂的经济关系究竟该如何妥善处理呢?

今天,我所杨波律师为大家深入剖析恋爱关系中的借贷处理规则。

 

一、恋爱借贷常见情形

 

(一)无欠条借款

在恋爱过程中,一方常常会因个人需求向恋人借款。

案例分析(一)

2019年,梁某(女)与王某(男)相恋,2023年初分手。恋爱期间,王某多次在微信中向梁某倾诉生意周转困难。出于信任与爱意,自2019年11月起至2022年7月,梁某通过微信分多次向王某转账,累计达15.8万元,转账时未要求王某出具借条。分手之后,梁某多次催促王某还款,可王某却坚称这些钱都是恋爱期间的相互赠与和共同花销,并非借款,拒绝归还。无奈之下,梁某于2023年5月底将王某诉至法院,要求其归还欠款及利息。这种情况下,一旦感情生变,借款的认定就容易产生争议。没有欠条作为直接的书面证据,出借方要想证明借款事实,就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去收集诸如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中关于借款的沟通内容等其他间接证据。

(二)赠予与借贷争议

情侣相处时,双方间存在大量礼物互送以及频繁的经济往来。

案例分析(二)

2024年2月,白某和王某通过网络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。恋爱期间,白某通过转账、给付现金、赠送金项链等形式共计花费40000余元。后双方感情破裂产生纠纷,白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赠与财物。法院认为情侣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通常为一般赠与,不能要求返还。法院认为,对于超出日常生活交往限度且数额较大、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款项应酌情返还。最终判决王某返还白某8500元和金项链。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一般会综合转账金额大小、转账附言、双方交往的时间和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款项性质。对于双方主张不一致的差额部分,必须进行详细的结算梳理,明确每一笔款项的性质,否则诉求很难得到法律支持。

(三)恋爱期间共同消费

恋爱期间,情侣共同外出旅游、吃饭等产生的消费也可能引发后续争议。比如小王和女友旅游时支付了全部费用,事后小王要求女友分担费用,若无事先约定或事后双方确认,这一诉求往往难以得到支持。除非小王能够提供诸如双方关于费用分担的聊天记录、共同制定的旅游预算规划等基础事实依据,并对共同消费的账目进行准确结算,明确各自应承担的部分,才有主张成功的可能。

 

二、法律规定

(一)借款合同相关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恋爱关系中的借贷,只要符合借款合同的构成要件,即双方有明确的借贷合意,款项实际交付,就受法律保护。这意味着,即便处于恋爱关系,一旦借款事实成立,借款方就负有偿还的法律义务。

(二)举证责任

在证据方面,遵循 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 原则。出借方若主张借款关系存在,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以及款项已实际交付。这就要求出借方妥善保留借条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,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权益。

 

三、如何处理恋爱借贷

(一)出借方注意事项

出借方在借款或支付款项时,若双方有借贷的意思表示,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借款协议,明确借款金额、用途、还款时间、利息等关键信息,切不可因感情而忽视借条的重要性。同时,要妥善保留好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,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维权之需。

(二)借款方注意事项

借款方应按时履行还款义务,避免逾期产生额外法律风险。倘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,应及时与出借方坦诚沟通协商,争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。

 

律师提醒:

恋爱中的感情美好而珍贵,但涉及金钱问题时,保持理性和清晰的规则意识是非常必要的。只有这样,才能在感情和经济上都获得坚实的保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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